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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湖州红十字浙北明州博爱资金”正式启动

date:2017.12.21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出于回报社会的责任,抱着“让没钱的人看得起病,让有钱的人享受VIP服务,办人性化医院”的公益愿望,奥克斯进入了医疗产业。这是一项行善积德、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也是奥克斯在成就百年基业的道路上迈出的坚实一步。

——奥克斯集团董事长  郑坚江



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弘扬奥克斯医疗“明德善行、福泽九州”的公益精神,关心关爱社会困难家庭和医院职工,湖州市红十字会与浙北明州医院牵手, 合作建立“湖州红十字浙北明州博爱资金”项目,用于人道救助等工作。

 

2017年12月20日上午10点,在浙北明州医院11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湖州红十字浙北明州博爱资金”签约授牌仪式。湖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徐旭萍、湖州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朱治方、湖州市红十字会业务处处长吴费娜、湖州市红十字会业务处干事方瀚达、浙北明州医院院长王丹、浙北明州医院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的员工代表参加了签约授牌仪式。浙北明州医院行政副院长管建明担任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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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北明州医院院长王丹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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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朱治方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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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院长代表浙北明州医院向湖州市红十字会捐赠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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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徐旭萍和王丹院长共同签署《“湖州红十字浙北明州博爱资金”项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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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徐旭萍为浙北明州医院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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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北明州医院财务负责人罗会奇现场接受湖州城市电视的采访,详细解释了“湖州红十字浙北明州博爱资金”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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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范围覆盖两类人群

一是困难家庭住院病人的医疗救助。湖州市户籍,持有区民政局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困难家庭人员在浙北明州医院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自负医药费用达到2000元以上的贫困家庭。

二是浙北明州医院的困难员工。


救助标准不设上限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自负医药费2000—5000元者,救助下限是1000元

自负医药费5000元以上者,救助下限2000元


救助流程

 第一步 

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及低收入职工优惠证B(原件及复印件)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乙方疾病证明和出院小结,到所在病区领取并填写“湖州红十字浙北明州博爱资金”申请表。

 第二步 

审核。由病区提出救助金额建议,乙方业务主管部门对其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及时进行审核。

 第三步 

审批。经审核,救助符合条件无异议的,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甲方审批。

 第四步 

发放。甲方审批同意后,乙方通知病人在浙北明州医院“湖州红十字浙北明州博爱资金”结算窗口一次性领取救助金,救助金先由医院垫付。

 第五步 

结算。医院每季度向市红十字会报送救助人员及资金明细汇总清单,市红十字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拨付给医院。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奉献爱心  收获希望


湖州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朱治方认为“湖州红十字浙北明州博爱资金”项目的建立,是“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充分展示。

同时朱副会长代表代表湖州市红十会表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捐赠原则,

认真管理和使用好这笔善款,让这笔承载着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深切关爱与期望的求助项目发挥出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