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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北明州出院便可领取【医疗救助】,不必再跑一趟民政局了

date:2018.04.16

市区困难群众【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到医院就医,湖州市民政局有【医疗救助】政策。

但是以往,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领取,需要患者本人出院以后再跑一趟民政局,才能领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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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开始,湖州市民政局对我院开通了【医疗救助即时刷卡结算】。当困难群众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在我院就医结算时,

医疗救助实行与医保同步刷卡即时结算,自动抵扣医保报销金额和医疗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只需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就可,无需再跑一趟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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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患者就医结算时就能立即享受【医疗救助】政策,救助金直接在医疗费用中抵扣,彻底改变了以往患者先垫付再报销的局面,

让患者“最多跑一次”,切切实实地给患者带来便利。



医疗救助】标准如下:


1.特困供养人员自负医疗费用全额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自负医疗费用按80%救助;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自负医疗费用按60%救助;


4.因病致贫人员和区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符合要求的,自负医疗费用超过2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进行救助,

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0元按60%进行救助。


5.具有多重身份的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开展救助。各类对象累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0元。